关于报送第七届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
技工教育教学成果材料的通知
各位教职员工: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第七届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材料的通知》转通知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并于2010年4月20日前,通过学校鹏达网,将有关教育教学成果发送给教务科曾老师。谢谢!
(有关表格可到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网站下载。
网址:http://www.gdjys.org.cn)
2010年3月4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粤人社办〔2010〕16号
关于报送第七届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
技工教育教学成果材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局):
为了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广大技工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积极性,根据省政府《关于颁布〈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粤府 〔1995〕64号)和《关于〈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的批复》(粤府函〔1997〕14号)的规定,决定从2010年6月1日开始进行第七届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的评审工作。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准备,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条件
凡是符合《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教学成果均可报送。
二、 报送要求
(一)报送教学成果,必须填报《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并附上项目实验方案、报告、样品、实物图片、成果论文、推荐意见等资料一式三份。
(二)提供两个以上单位使用(实验)申报成果达两年以上的评价材料一式三份(可复印)。
三、 报送时间和程序
各技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于2010年5月1日前将符合报送条件的教学成果的有关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对教学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加具意见,并于2010年6月1日前报送我厅教研室,逾期不予办理。
通讯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7楼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邮政编码:510115
联系人:温旭珍、曹国平;电话:020-83319584,83354787。
附件: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 请 表
成果项目名称:
项目主持单位:
项目主持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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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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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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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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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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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何等
级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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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或
申请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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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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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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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项目
名称
及
内容
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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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持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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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主
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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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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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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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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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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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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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过何种教学(教研)成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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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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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项目
主要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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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另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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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项目研究基本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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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试验情况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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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在本学科学术领域和省内外影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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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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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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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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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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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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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委会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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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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